四川双马(000935)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以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内的子公司以及非公司制的企业(以下简称"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 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 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以下简称"理财机构")按照事先约定的投资策 略、风险承担和收益分配方式,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公司 委托理财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必须是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 第三条 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