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控股(00231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28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 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不得担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