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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002382)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行为,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防范证券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及《蓝帆 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的证券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的证券投资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内控 制度,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 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 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证券投资规范的范围: (一)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 3 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五)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