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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雪发(00248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公司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议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修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依法忠实履行职务,不得无故中止股东会或阻碍股东会作出对 其不利的决议。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 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