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雪发(00248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雪 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实施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 部控制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并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