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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雪发(00248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 结构,强化公司审计委员会决策功能,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计委员会 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中审计委员会的 有关规定,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计、监督作用, 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形成的决议需提交董事 会审议。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履行对内部控制有效实施和自我评价的审查及 监督职责,做好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协调工作。 第二章 年报工作制度 第五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应向审计 委员会全面汇报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