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雪发(00248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并发挥董事会秘 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职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 公司董事会聘任,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对上市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