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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雪发(00248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离职管理制度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董事长; (二)内部董事:指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担任公司某一职务并负责管理有关 事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四)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公司按照相关规定 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五)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 酬水平相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和离职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保障公司治 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