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公用(600635) -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修订)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制定公司的基本规章;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八)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九)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总裁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10%(含 10%)的单项公司对外投资、收 购出售资产、银行贷款、对外担保事项等,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1%(含 1%) 的对外捐赠。但须按照公司制定的决策程序进行,且不包括根据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需要经股东会审议 决定的的对外投资项目。 (十一)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副总裁作为总裁的助手,受总裁委托分管部门以及下属各子公司的工 作,对总裁负责。副总裁可以在总裁不能履行职务或因工作特殊需要时,接受总裁 委托,代行总裁职权。 第三章 总裁工作机构 第七条 根据公司的经营规模和实际需要,公司设置行政部、计划财务部、人力 资源部、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