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能源(600681) - 百川能源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自律性规范文件,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 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 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 券、中期票据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或存续期 限内,监管机构所要求披露的信息或可能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信 息,须按照交易商协会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媒介、以规定的方式向 银行间市场公布。 第二章 信息披露内容及标准 第一节 发行的信息披露 第四条 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