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能源(600681) - 百川能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加强董事会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的效率和决策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议事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二名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 会议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具备薪酬与考核方 面的知识和经验; (二)诚信廉洁、忠于职守,能够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极开展工作; (三)具备较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