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制药(00239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 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机构的指定联络人。董事 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 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一)《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