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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环境(68815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工 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 法》的有关规定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金融、管理、 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的自然人担任。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 机应用等方面的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可以由公司董事兼任。但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果某 一行为应当由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士不得以 双重身份作出。 第六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兼任董事会秘书。 第七条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 书。 第八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