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路德环境(68815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 计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路 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路德生物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 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 2 名。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较高的会计、财务管理和法律知识,其中独立董事 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