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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环境(68815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