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邦股份(603316) - 诚邦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诚邦生态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委员辞职、被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 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委员内 选举。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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