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600884) - 杉杉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本制度 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或者安排规避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