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00062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2025年8月)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薪酬的激励作用,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为《公司章程》规定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薪酬考核周期为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即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考核时间为会计年度结束至本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日。 第四条 薪酬政策 1、薪酬政策着重体现岗位价值和个人贡献。鼓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长期 为公司服务,共同致力于公司的不断成长和可持续发展。 2、薪酬考核内容是基于公司的战略目标、年度工作重点以及公司年度决算 而制定的,薪酬考核内容涵盖公司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与内控评价考核指标。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根据公司发展阶段相应调整本管理制 度中的薪酬标准,如薪酬标准发生变化的,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 定后按新标准执行。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起草和修订本管理制度,是管理、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