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00062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本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公司 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股东会的法定职权。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其他职权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本规则等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