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顿电子(60332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目录 | 第一章 总则 | | 1 | | --- | --- | --- | | 第二章 任职资格 | | 1 | | 第三章 主要职责 | | 2 | | 第四章 聘任与解聘 | | 3 | | 第五章 董事会秘书的办事机构 | | 4 | | 第六章 附则 | | 4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以及《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对公司和董 事会负责。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