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公用(600635) -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场自律组织或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自愿披露的事项,如对公司资信状况、偿债 能力、公司债券交易价格或者投资者权益有重要影响,应当在相关监管机构指定 的媒体上及时披露。 第二章 债券信息披露的负责人、管理部门及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债券信 息披露相关工作,接受投资者问询,维护投资者关系。若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 人无法继续履行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相关职责,董事会应从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中指定新的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部门。 第八条 信息披露管理部门承担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程序符合有关规则 和要求; (二)负责牵头组织并起草、编制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三)拟订并及时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接待来访,回答咨询, 联系投资者,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信息的备查文件,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三章 债券信息披露内容和要求 第一节 公司债券信息披露内容及标准 第九条 本办法所指的公司债券应当披露的信息分为发行及募集信息、存 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