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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田股份(00217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BATIANBATIAN(SZ:002170)2025-08-29 09:3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 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报 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含各分公司、各子公司)的主 要负责人和指定联络人;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