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田股份(002170)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的发 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清 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 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 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 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