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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田股份(00217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BATIANBATIAN(SZ:002170)2025-08-29 09:3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且董事 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对 公司全体股东负责。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依照规定参加中国证监会 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五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 事人数。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