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能慧充(600212) - 绿能慧充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年修订)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工作,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以公 司名义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事务,必须由公司董事会秘书 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事 务的工作机构,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聘期自聘任之日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