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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股份(603269) -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SGCSGC(SH:603269)2025-08-29 09:44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 数的 2/3 时(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