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精密(603638) -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成结构,促使董事会提名、任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程序更加科学和民主,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作为专门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议 事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提名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或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 董事会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