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精密(603638) -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治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母公司是指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是指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母公司和其他 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企业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不含 50%)的子公司; 母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进 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章程制定、人事、财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检查与考核等方 面。 (三)持有其股权在 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四条 子公司应当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 构和运作制度。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也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下属公司、企业。 第三条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