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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迪精密(603638) -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8月)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使用,但上市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 "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1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 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 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