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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迪精密(603638) -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以及有关人员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加强内部管理,控制经营风险,确保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内部重大事项的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本 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统称"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以下统称"报告人"),应及时将有关 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本制度所述重大事项,视为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公司 控股子公司报告义务人应履行相关报告义务。 (三)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四)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