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科技(603004) - 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 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 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 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