昀冢科技(68826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和《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机构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会议类别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或者 1 (一)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 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 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时; (四) 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五) 总经理提议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