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尔达(68825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化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 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 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