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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601390) -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全部为外部董事,且独立 非执行董事占多数。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通过。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 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薪酬与考核工作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国 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中国中 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 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 会有关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 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 第七条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 职,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 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第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