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601390) - 中国中铁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提高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 时性,加大对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公司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定期报告,具体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 告和季度报告。 第三条 本细则所指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具体包括 如下情形: (一)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会计 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中国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有关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 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三)定期报告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 1 - 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的相关准 则、规定等,使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发生重大错误或给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