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玖源集团(00827)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KO YO GROUPKO YO GROUP(HK:00827)2025-08-29 10:38

玖源化工 ( 集團) 有限公司 Ko Yo Chemical (Group) Limited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 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 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27) 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 (由董事會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修訂及採納) 1. 成員 2. 會議 - 1 - 1.1 提名委員會 (「提名委員會」) 須由玖源化工(集團)有限公司 (「本公司」) 之董事 (「董事」) 會 (「董事會」)委任,並不可少於三名成員(「成員」)。大部分成員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獨立非執行董事」)。 1.2 提名委員會主席須由董事會委任,並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1.3 提名委員會的成員中,須至少包括一名性別不同的董事。 其他重大外部事務所涉及的時間投入以及其他與董事的個性、品格、獨立性及經驗有關 的因素或情況;及 3.9 考慮及執行董事會不時界定或指派或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不時另行規 定的其他事項。 4. 公開職權範圍書 4.1 本職權範圍將於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