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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农牧(603477) -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 | |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 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以及《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根据股东会的有关决议,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 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 委员会中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