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航(600115)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29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 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基本义务 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 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 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董事会由7至13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人数应当超 过董事会全体成员的半数,包括不少于董事总人数三分之一 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 长1名、副董事长1名。 1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