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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航(600115)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1:40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公司股 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 使职权。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 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2025 年 8 月 29 日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会会议的顺利进行,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 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 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及其程序和决议内容有效、合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中国东方航空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