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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宇制药(68855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 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作为 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 履行职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该工作部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二章 选 任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