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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宇制药(68855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汇宇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和《公司章 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要求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 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议事 程序等工作实施细则由董事会另行制定。 第四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 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 事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