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智造(00217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8)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证公司 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及国家证券主管部门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