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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智造(00217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8)
OIMTOIMT(SZ:002175)2025-08-29 11:40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和 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 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以及《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对象包括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 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及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子公司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监督被审计对象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情 况,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的管理,监督预决算的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并对 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进行评价。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应保持独立性,由董事会下 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与其 合署办公。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合理有效,完 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