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智造(002175) -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2025.8)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西东方 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报酬事项由股东会决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制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负责对董事薪酬 管理、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范围主要包 括: (一)根据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研究、制定和修改董事的薪酬政策和方案; (二)研究董事的考核标准,对董事的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考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 1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是指公司董事会的全体成员。根据董事产生方式和工作 性质的不同,划分为: (一)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由本公司员工 担任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 第三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