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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志电器(603728) -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MOONS’MOONS’(SH:603728)2025-08-29 11:40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或 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 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