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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路(000510) -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防范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尚须股东会审议)
JINLU GROUPJINLU GROUP(SZ:000510)2025-08-29 11:41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防范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以及 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本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 定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 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为大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