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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宝山新(002786)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投资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为战略决策委员会的 成员。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经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须为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