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宝山新(002786)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流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银宝山 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提名委员会对本细则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会议决议连同相 关议案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1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一)由董事长提名; (二)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 (三)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