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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宝山新(002786)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机制,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审计委员 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内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 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及评 估; (二)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