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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未来(00263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DerDer(SZ:002631)2025-08-29 11:41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 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选聘其 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再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定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 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格,具有良好的 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 ...